产品价格保密协议(1)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工作,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在职或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的商业秘密达成协议,并制定以下具体条款:
第一,保密范围:
1、甲方的技术信息、业务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属于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指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图纸、样品、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相关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和规则。
2)业务信息:是指与公司业务范围相关的业务活动中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和业务决策。包括:销售计划、采购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需、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渠道、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营销计划、采购数据、定价政策、财务数据及相关领域的业务数据系统、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指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人力资源成本预算(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管理或技术人员招聘、培训动态、评估、工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包括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变更统计数据分析调整对策等。以及相关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
4)财务信息: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类型凭证、外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算、决算报表、公司享受的税收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系统等。
5)同时,在甲方的生产经营中,信息泄露会造成以下后果之一,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稳定性和安全性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事项;
e、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务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证实,本合同所述的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和价值性,不为公众所知,但并不意味着不为所有人所知,而是指在具有相同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同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没有使商业秘密失去秘密。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与使用该秘密的人,或认为可以保守该秘密的人。
2)甲方以允许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披露或让他人获得这个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销售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单会议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或没有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公开其他类似情况,以满足业务需要。
6)乙方可另行向甲方确认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
二、保密材料交还:
1、乙方应在离职前返还甲方的所有财产,包括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所有载体。
2、所有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等载体均属于甲方,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3、如果记录秘密住所的载体由乙方自行携带,则视为乙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当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是,当记录秘密住所的载体由乙方自行携带,秘密住所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给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乙方不需要返还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甲方也不需要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记录上述信息,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归还保密信息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过 部门或分支机构 离职后,乙方应谨慎诚实,履行良好管理人的职责,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承担与工作间相同的保密义务,维护甲方或第三方知道或持有的任何技术信息或业务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通知、公布、发布、出版、教学、转让或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其他不应知道秘密的员工)知道甲方或乙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业务信息,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乙方都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四、禁止竞业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包括乙方的工作单位或其他关联企业。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工作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乙方离职前的客户,或说服甲方切断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其他员工与自己一起离职,也不得诱使甲方其他员工为个人或他人利益离职。
4、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的,两年内禁止在同一行业以任何形式就业。按照约定程序离职的,甲方给予乙方基本生活保障费补贴(基本生活保障费不超过120%)。
5、本条第一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类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关系,或与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
2)没有控股或参股关系,但其指挥权在其他企业之下。
3)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让利润或其个别营业场所的全部或部分利润。
4)与其他企业有人事联锁关系,即派人到其他企业: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披露,但竞业禁止期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承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按岗位每月支付“职务保密津贴” 人民币,本项目月支付的金额(详见本项目月工资单的具体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因此甲方在乙方离职时不再支付额外的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应提前3个月辞职,甲方应设定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解除或辞职的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也视为离职
6、除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外,乙方离职后必须遵守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交付保密材料、未经授权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材料复制或记录载体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交付保密材料的义务。
2、乙方工作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的,除非乙方能够证明乙方工作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法律渠道获得的,否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乙方已了解和掌握所有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
1)立即停止违约,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金额中扣除。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遭受的损失。如果利益不是货币形式,则应将其抵消为货币赔偿。
七、双方未能协商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甲方经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争议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8、本合同未尽事宜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执一份。
产品价格保密协议(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现在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责,已经(或将要)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业务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为机密文件。乙方应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反映在数据、文本、图片、数据、CD、软件、书籍和其他记录上述内容的时尚媒体上,也可以通过口头和其他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保守其因身份、职位、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道的公司商业秘密,以确保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事故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由乙方自己构思或获得的。
2) 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为私利,或为第三方谋利,或故意对公司造成伤害,未经授权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设备,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披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因工作保管或联系的公司或客户的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
3) 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相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给公司。
4) 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竞争对手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相关的工作(包括雇佣他人或自己),并对其获得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泄露。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者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向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或使用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公司,赔偿金额不少于违反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产品价格保密协议(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现在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责,已经(或将要)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业务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为机密文件。乙方应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反映在数据、文本、图片、数据、CD、软件、书籍和其他记录上述内容的时尚媒体上,也可以通过口头和其他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保守其因身份、职位、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道的公司商业秘密,以确保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事故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由乙方自己构思或获得的。
2) 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为私利,或为第三方谋利,或故意对公司造成伤害,未经授权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设备,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披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因工作保管或联系的公司或客户的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
3) 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相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给公司。
4) 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竞争对手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相关的工作(包括雇佣他人或自己),并对其获得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泄露。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者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向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或使用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公司,赔偿金额不少于违反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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